2002年美国议会采纳的原产国表示法因其成本太高,受到勉强维持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批评。虽然原产国表示法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但若强制实施,必然会加大从生产者到零售商的成本(农业部初步估算至少为39亿美元),降低利润,使食品经营者难以运营。为此,全美食品业内人士云集在一起,希望找出最好的办法,并希望尽早召开最高级会议进行讨论。希望在春季形成最终方案,并推动议会形成条文,直至立法,以替代原产国表示法。
(译自《日刊水产经济新闻》200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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