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通过第17/2003/QH11号水产法,该法将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取代越南1999年发布的水产资源发展暨?;し?。
越南通过的新水产法计有10章63条,内容增列水产规划、开采、养殖、管理、发展渔船及相关服务业、水产加工买卖及进出口活动等的具体规范,而该法第7章第50条亦规定越南政府将执行有参与或签署的国际公约海洋法,或与外国签署双边协议,按越南国家水产开采计划,审核外国渔船在越南领海从事水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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