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投资报》12月20日报道,越南海关总局近日要求各地海关加强对饲养和加工水产品中使用进口药品和含化学成份饲料的管理。
据此规定,对于进口药品和含化学成份饲料则由水产部门实施管理,而海关部门则按水产部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对于敏感水产品输往一些国家和地区,越南已与这些国家协商限制出口水产品,海关部门凭水产部提供的名单办理水产品出口手续。此外,海关总局还要求各地海关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检查和处理各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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